浙 江:努力实现“五个”跨越 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

突出顶层设计

实现从“短期”到“长期”攻坚的跨越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要有短期冲刺的干劲,又要有长期攻坚的准备。

强化组织领导。将生活垃圾治理作为美丽浙江建设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工程,连续4年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构,抽调人员实行实体化运作。

科学设定目标。提出“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的战略路径,以及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到2022年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年底,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严格监督考核。建立设区市政府负责制,制定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办法和评分细则,开展垃圾分类优秀市县评选,形成“比、学、赶、超”激励机制。同时,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较好地发挥了集成效应。

强化系统谋划

实现从“局部”到“整体”推进的跨越

实施城乡统筹,是垃圾治理全域化的必然要求。浙江省在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不断加强城乡垃圾治理体系的有效衔接,在政策、规划、标准、机制等方面,形成了城乡一体、互促共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完善政策法规。颁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管理两部省政府令,出台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两个实施方案,印发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意见,起草《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制度上解决“源头怎么减、过程怎么分、设施怎么建”等问题。

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源头减量、回收利用中长期规划,各地分别编制垃圾分类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等各类专项规划。注重标准规范。针对各地标准不统一、设施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先后颁布农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地方标准,明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类别。同时,还编制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一次性消费用品管理、商品绿色包装等一批技术标准。

突出改革创新。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印发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

加快设施建设

实现从“数量”到“质量”并举的跨越

以市、县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形成“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处置模式。按照“焚烧为主、生物处理为辅、应急填埋为补充”的原则,加快末端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增强末梢动能。

抓项目。2017年~2019年,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61座,新增处理能力3.3万吨/日。

调结构。紧盯“零填埋”目标,全省开展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两年攻坚行动,全面加快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处置能级显著提升。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处理结构明显优化,填埋实际处理量占比较2017年年底下降21个百分点,资源化水平大幅提升,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目前,湖州市、舟山市已提前实现焚烧、餐厨设施县域全覆盖和“零填埋”,到2020年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促提档。按照技术先进、排放清洁、外形美观的要求,打造了一批以杭州九峰、宁波洞桥等为代表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标准严于国标和欧盟标准。

健体系。以末端处置的精准化倒逼前端各类硬件设施的匹配提升,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中转站1100余座,配置专业的分类运输车辆近9000台,分类收运体系逐步完善。同时,按照全过程分类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实施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理全过程闭环管理。

加强综合治理

实现从“单兵”到“集群”作战的跨越

随着新型城市化加快推进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电商、快递、外卖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包装废弃物明显增多,源头治理尤为紧迫。

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着力抓好以下五个环节工作:

生产环节,制定推行绿色包装等政策意见和技术标准,鼓励企业生产可循环的包装材料。以农副产品、食品、礼品等为重点,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努力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

流通环节,升级“限塑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减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塑料袋使用,全省近600家超市和农贸市场使用菜篮子、布袋子,69家果蔬集贸市场开展“净菜进城”试点。

消费环节,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倡导四星级以上酒店(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200多家星级饭店率先实施。在学校、餐饮企业等推行“光盘行动”。

分类环节,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全面实施强制分类。开展高标准分类示范创建,目前,全省共建成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500个、示范片区94个、示范村400个,448条商业街实施“定时定点”投放清运。

回收环节,按设“区市、县建设2~5个分拣中心,城市1000户设置1个回收站,乡镇2000户设置1个回收站”的要求,合理布局回收网点,不断健全回收体系,全省已培育回收骨干企业200多家,共建有分拣中心144个、回收站6172个。通过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进入末端处理的垃圾总量高速增长势头明显遏制,增长率由2016年的12.2%下降到2019年的1%以内,减量效果十分明显。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社区、村为重点,以居民为主体,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提炼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了杭州市萧山区“智能账户”、余杭区“三简三全”、江干区“桶长制”以及宁波市江北区“三导”、湖州市“精准分类”、金华市“两定四分”、温岭市“物业+”等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

推动全民参与

实现从“自治”到“法治”共治的跨越

垃圾治理具有公益性、社会性、长期性特征,是检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试金石”。

坚持示范带头。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先行,当好全社会的表率。

创新宣传载体。坚持绿色环保从娃娃抓起,从国民教育入手,以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八进”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完善市场机制。创新生活垃圾治理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推动企业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收集运输和运营管理。

注重正反结合。坚持正向激励,对垃圾分类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运用智能回收箱、“二维码”溯源等新技术、新手段,探索建立“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对正确分类的居民给予积分兑换奖励。

严格执法检查,按照相关法规,对分类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对负面典型及时进行曝光,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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